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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校内)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6日 编辑: 点击:

各位教职工:

现就本月工资情况及高职津贴周期结算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612月工资异动说明。

根据湘政办发(20168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政策,我校在职人员从20167月起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按新标准执行,同时按政策要求对现行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核减(即“绩效核减额2”),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在职与离休人员均补发20167月—11月增加的差额。

二、 20132015年高学历特殊津贴周期结算说明

根据湖工人字[2011]11《湖南工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学历高学位特殊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相关条例,2013-2015年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特殊津贴周期结算工作已经初步核算完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职津贴结算人员按201512月最新部门归类,以便于下发核对。

2.请各部门负责衔接的人员联系2192677409qq),以便各部门数据的顺利下发

3.请各部门务必在19号(下周一)下班之前将核对完毕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学大楼1007电子版发送2192677409@qq.com,对自己的核算结果有疑问,请联系67558,联系人:伍玲。

4.为了高职津贴的顺利按时发放,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核对,及时反馈,到期未反馈者,后果自负。

 

                                  人事处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