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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2日 

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文件)的文件精神以及教务处关于《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允许确有专长或对某专业有强烈兴趣爱好的学生转专业。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敏、张帆

组员:朱永忠、刘易华、姜雨佳、廖师思、陈琳

秘书:朱虹

2、主要职责。根据我院现有师资条件、学生班级人数限制、教学场地容量等情况核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为学生做好转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工作;负责审核转入学生资格,初审转专业名单,汇总各专业转入名单报教务处;做好未能转出学生的思想工作,落实转入学生的教学安排等。

二、基本工作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程序,透明操作。

2、学院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参照下表。

设计艺术学院2022级各专业可转入计划人数

专业

现有人数(人)

可转入计划(人)

工业设计

94

9

建筑学

81

8

产品设计

45

0

备注:产品设计为艺术类招生专业不可转入,校内无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也不可转出。

三、转专业条件与考核办法

(一)转专业对象:

学生转专业限于大学一年级学生,要求学生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转专业条件:

1、学生原则上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1)因身体健康原因,经二甲以上医院认定(含病历卡、盖有医院公章的诊断书及医院建议)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能在学校其他适合专业学习的;

(2)因原专业学习特别困难的,经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认定不适合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通过接收专业所在的二级教学单位考核可以转入合适专业;

(3)因学科特长或者个性发展需要的,须提供创新创业类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充分说明专业特长的材料;

(4)退役和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其转专业需求;

(5)学业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依拟转入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6)、学校或学院认可的其他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及原则上第三学期及以上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

3、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4、恶意拖欠学费的;

5、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具有明确限制的;

6、成绩特别困难的学生拟转入的专业班级超过行政班级人数限额,又不服从调到还有计划的专业。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院制定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于11月24日前递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初审后报学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

(二)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内填写《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交学院负责转专业老师(负责老师:朱虹,办公室:6213)。

注:申请表不能有任何涂改,逾期不再受理。

(五)学院转入资格初审(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9日)。

学院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汇总转出各学院学生名单(见附件2),交拟转入的接收学院(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29日)。学院分专业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电子稿)报教务处(见附件2),2022年12月30日交拟确定转入专业名单纸质材料(须领导签字盖章)。

(六)转专业名单复审、公示

学院将转入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并进行复审,教务处再上报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在校园网上公示五天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便可到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

五、纪律要求

1、转专业过程必须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拟转出(入)专业学生名单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五天。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3、实行领导责任制,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档案、学生宿舍等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3、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具体操作请按《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通知》的通知执行(教务处网页可下载)。

5、学院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交接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

七、此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和本院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设计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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