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第六届高等学校
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院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78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请各系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教务处组织审核,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择优推荐1名教师到教育厅参加评选。各系部请于2011年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档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报到教务处教务科(2103室)。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78号)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通知网址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51/201104/xxgk_117205.html)
教务处
201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