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413号),2012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指标为6个。
二、本次评奖的实施办法、每项成果应填报的材料及其它评审要求见省教育厅通知(湘教通[2012]413号)。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将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按下列要求办理:
1、2012年10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191089460@qq .com,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后,通过者将申报材料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于10月28日前提交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至教务处2105室樊凌衡处。
教务处不受理任何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通知文件
教务处
201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