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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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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的通知》(校学工【201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工作需要,现就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岗位的理由、岗位数、岗位工作内容以及岗位人数),书面报告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岗位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还需请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部门的书面报告(纸质)需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和校内勤工助学信息表(附件2一起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全年的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于2015年3月27下班前将本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和校内勤工助学信息表(附件2),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报送须知

1、申请报送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截止时间:3月27日。

2、申请报告只需要纸质,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和校内勤工助学信息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都要。

   3、请各部门、二级学院按需设岗,自行组织考勤。

   4、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需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补助发放表(附件3)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 湖南工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信息汇总表

 附件2:湖南工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信息登记表

 附件3: 勤工助学岗位补助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