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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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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的通知

各班级:

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现就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包括:工作助理(含教学、科研、行政及辅导员等工作助理)和学生服务助理等(附件二),岗位工资每月120-200元,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

二、申请条件

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建工学院全日制全体学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3、学习努力,积极上进;

4、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工作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6、.除部分技术型岗位有特殊需求外,原则上应该是贫困生库中的学生;

7、招聘计划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与选拔方式

1、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请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一),需要电子档与纸质稿,其中纸质稿需要一式两份,请于10月8号送交建工楼207室,逾期不予受理。

2、如果申请的人超过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将举行公开招聘会,没有选上的学生进入数据库,作为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后备人选。

四、用工管理

  1、勤工助学岗位一经确定,学生至少应完成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原则上学期内不允许退岗、换岗。

  2、对不遵守纪律、态度不端正、工作敷衍了事等,不能根据岗位职责与要求安全有效地进行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其勤工助学并移交学工部申请调换。

  3、原则上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一人一岗,不允许同时兼任多个岗位的工作。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9月20日

附件一:申请表

附件二:指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