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6〕126号
各二级单位:
近日,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安办函〔2026〕297号),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购买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对教育系统开展互联网购买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购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省教育厅关于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清互联网非法购买危险化学品带来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全面排查,摸清我校危险化学品网购及其储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交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切实守住校园安全稳定底线。
二、排查范围
全校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重点排查化环及材料学院等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场所及相关人员。
三、排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通过电商平台、社交软件、网络社群等各类线上渠道购买、交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重点排查是否通过互联网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危险化学品,采购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四、排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二级单位对照排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填写《网购危险化学品排查自查表》(附件1),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全校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教职员工签署《不网购危险化学品承诺书》(附件2),由其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所在部门组织完成,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专题班会后共同签署承诺书(即日起至10月15日)
(二)集中排查阶段。学校对各处室、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自查情况是否属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销号。
(三)总结巩固阶段。对排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排查工作作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禁任何个人通过电商平台、社交软件、网络社群等各类线上渠道非法购买、交易危险化学品。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网购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开学等时间节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广大师生充分认清互联网非法购买、交易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科学认知水平。
(四)落实主体责任。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采购、入库、储存、领用、处置等全链条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决做到采购依法依规,储存使用规范有序、回收处置安全合规。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单位于7月17日前,将《网购危险化学品排查自查表》及《不网购危险化学品承诺书》报送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812),联系人:伍伟,联系电话:63888。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