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消防救援局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教通〔2026〕89号)精神,坚决防范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有力度、有深度、有成效”的总要求,实施拉网式排查整治。通过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系统消除校园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清除顽瘴痼疾,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消防教育和演练更加深入,消防安全风险显著降低,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谢柯
成 员:俞斌、贺旭、曹毅、李理、张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部,俞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各部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1.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6日。各部门迅速传达学习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完成全员动员部署。
2. 全面排查整治阶段:6月27日—8月10日。各部门对照整治重点任务,以《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等文件为依据,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闭环销号。
3. 总结提升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全面复盘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工作总结应于8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坚决打通“生命通道”
凡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的,必须立即组织拆除,7月30日前全部清零。对以管理为由设置的门禁系统或闸机,必须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通过自动和现场双向手动两种方式开启,并在门内侧设置醒目的一键开启标识。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一律清理或拆除。(牵头单位:学工部;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
(二)严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严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蓄电池在建筑内的门厅、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宿舍、实验室、办公室内停放或充电。凡发现在室内违规停放的,一律强制拖离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警告;凡发现“飞线充电”或将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的,一经查实,对学生给予相应处分,对教职工予以通报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因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保卫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严管违规动火与危险作业
校园内所有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落实现场看护。凡发现未办理审批擅自动火的,一律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消防、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严禁在正常教学、自习、就餐、作息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牵头单位:保卫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宿舍管理员应每日常态化巡查,凡发现宿舍内存在违规使用明火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宿管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学工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严抓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重点紧盯学生宿舍,确保烟感报警器在8月10日前全部补装到位,逾期未完成的,责令该宿舍楼停止使用。严格核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凡未持中级证或无证上岗、24小时单人值守甚至脱岗的,一经发现,进行全校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凡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缺失或失效的,7月15日前必须配齐更换。(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保卫部)
(六)强制规范油烟管道清洗
学校食堂油烟管道必须落实每季度至少一次全面清洗制度。凡未落实的,一律责令3日内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食堂停业整顿。清洗作业须留存完整台账(含清洗前后对比影像),鼓励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清洗。凡清洗记录造假、影像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整改时限:2026年6月29日)
(七)严抓电气线路与用电安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规范用电行为。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必须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电气线路、开关、插座严禁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必须保持可靠安全距离。配电箱周围、变配电室内、电缆井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八)严抓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实验室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每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明火、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须分类分区存放,严禁超量储存。实验期间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涉及危险实验时不得离人;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饮食、使用生活电器。大功率设备须单独供电,严禁超负荷运行。实验结束后须关闭非必要电源及气瓶阀门。消防设施器材须定期检查完好有效。(牵头单位:教务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压实“一把手”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专项整治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学校作书面检讨,情节严重的接受诫勉谈话。
(二)全力保障隐患整改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保障整改资金,消防设施维保、器材更新、报警系统安装等所需经费在年度预算中优先保障。
(三)开展实地实战演练
6月30日前,保卫部组织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7月2日前保卫部组织一次夜间无预警消防疏散演练,重点检验宿舍管理员是否具备组织疏散能力、学生是否熟悉逃生路线。7月5日前,学工部联合保卫部对宿舍管理员开展灭火器实操和疏散引导专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7月10日前,保卫部联合学工部组织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和宿管员等岗位员工开展一次随机拉动演练,检验“1分钟快速响应、3分钟有序组织疏散、5分钟初起火灾扑救力量到场扑救”能力。
(四)严抓消控室值班管理
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凡发现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持假证、一人值守或脱岗的,第一次全校通报;第二次复核仍不合格的,对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予以诫勉谈话。组织消控室值班人员开展“四知五会”培训学习,保障值班人员熟练掌握火灾报警处置流程。凡不熟悉操作程序、不会处置突发事件的,一律视为不合格,责令立即更换。
(五)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同步启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对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手册》要求,从消防安全责任、建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等维度,全面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8月20日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自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上来。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牵头制定排查方案、亲自督办整改进度、亲自验收整改成效。
(二)严格抓实整改,确保隐患全部闭环销号
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严格按照“一案一策”“一事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管控措施、完成时限。所有隐患整改需全过程同步录入湖南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实现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
(三)深刻举一反三,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水平
通过两个月的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清除顽瘴痼疾,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消防教育和演练更加深入,消防安全风险显著降低。同时,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盯实验室、施工、校舍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抓整改,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湖南工学院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