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及湖南省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湖南工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建立师德师风防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流程
由教师工作委员会统筹指导,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按照信息收集、情况核查、汇总研判、分类处置、跟踪管理的流程运行,形成闭环管理。
(一)信息收集与报送
1. 建立多元信息来源机制
(1)人事处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并在人事处官网公开发布,畅通校内外反映渠道。
(2)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相关单位(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汇集涉师德师风问题的各类线索,常态化开展涉师德师风问题排查与报送工作。
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负责对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湖南省民意反映渠道一体化平台、校长书记信箱平台中涉及我校教职工的师德师风问题举报情况进行报送;
纪检监察处负责对信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现场来访及“码上监督”等渠道中涉及师德师风的问题线索进行报送;对已形成处理意见的,须将处理意见一并报送;
宣传部、统战部对网络舆情中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测、收集与报送;
教师工作部负责对师德师风问题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收集、整理;
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负责对教育教学活动中涉及师德师风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报送;
工会负责对教师申诉平台中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相关情况进行报送;
其他各单位、各部门接收到反映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线索的,及时报送。
2. 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月度“零报告”制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须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首次接到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举报或情况反映,应填写《关于涉师德师风问题情况的报告函》(附件1),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及必要佐证材料,第一时间向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各单位(部门)当月未发现涉师德师风问题情况的,仍须填写《关于涉师德师风问题情况的报告函》,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至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各单位(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来源全面、内容真实,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二)分类处置
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处、党政督查办公室、组织部依据《办法》,对相关问题进行认定,并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1. 对可能已构成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处依规处理;
2. 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纳入重点防范范围,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由相关人员开展约谈并填写《湖南工学院师德师风谈心谈话表》(附件2)。其中,教学院(部)的中共党员由所在教学院(部)的党委书记约谈,机关管理部门的中共党员由所在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约谈;非中共党员由所在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负责约谈,涉及到副处级以上干部的由组织部负责约谈。约谈应坚持教育提醒与整改落实相结合,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三)跟踪管理
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约谈情况统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将防范机制理念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对涉师德师风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如实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强化制度落实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机制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规范开展信息报送、约谈提醒和台账管理等工作。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