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落实第九轮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完善仪器设备管理短板,切实规范全校仪器设备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20万以上仪器设备的资产利用率和使用效率,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20万以上仪器设备健康档案建设及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范围
本次建档范围为单台(套)价格20万元(含)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工作内容
(一)核对与确认20万元(含)及以上仪器设备清单
各单位对照国资处下发的资产台账(见附件1),全面排查确认本单位单价20万以上仪器设备台套情况,依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新资产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确保真实准确、账物相符,杜绝漏报错报。
(二)规范建立健康档案
根据实际仪器设备台套确认情况,以单台(套)设备为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建档信息覆盖全生命周期。
1.基础信息:仪器设备信息表、仪器设备申购表、招标文件、购置合同、制造商设备出厂合格证、制造商设备使用说明书、验收报告;
2.使用信息: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汇总表、仪器使用记录(仪器使用记录表由教务处统一提供)、仪器设备移交变更记录;
3.维护信息:管理人员/教师培训汇总表、管理人员/教师培训记录、日常维修保养台账、仪器设备巡检记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监控卡;
4.动态监管信息: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监控及绩效评价表;
5.成果产出:教学科研成果一览表;
6.绩效评价: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评价表;
7.处置信息:资产报废审批单、处置记录等。
(三)强化动态更新与监管
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第(二)点中的信息每学期更新1次。
三、工作安排
1.请资产所在部门在4月15日前完成所有档案的建立,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
2.因档案材料零散、涉及时间长,请财务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全力支持各二级单位进行建档所需资料查询与提供工作。
3.档案由二级单位自行专柜专保存,电子档于4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国资处邮箱。仪器设备处置后,仪器设备档案移交国资处统一保管。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归档保管,便于查阅追溯。
2.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设备管理精细化,提升资产利用率和共享水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楚淇、邹昕
Email:zcc@hnit.edu.cn
联系电话:0734-3452011,64986
附件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基础信息统计表(请联系国资处单独领取)
附件2:湖南工学院仪器设备健康档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202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