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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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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9〕34号)和《湖南工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5〕16号)文件要求,需开展省级应用特色学科2025年度考核和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周期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验收学科

1、年度考核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

2、周期验收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体育学、数学、外国语言文学、软件工程(考核和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

3、学科年度考核和周期验收要求详见《湖南工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5〕16号)(附件2)。

二、各学科成员及其业绩

1、2025年各学科成员名单(见附件3)。

2、学科成员业绩必须是湖南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科成员为第一完成人或主持人,包含学科成员指导湖南工学院学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的业绩;

3、同一项业绩只能属于一位学科成员和一个学科,且不能跨学科分割、不能跨年度分割;

4、2025年考核业绩必须为2025年取得,不得补报2025年前取得的业绩;

三、省级应用特色学科2025年度考核

1、填报《湖南工学院XX学科2025年度学科建设自评报告》(见附件4);

2、业绩佐证:根据2025年各学科成员名单(见附件3),请各学科从《2025年教学科研业绩》(附件5)中提取学科成员的业绩作佐证材料,无需再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四、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验收

1、填报《湖南工学院XX学科验收考核自评报告》(见附件6)。

2、2023-2025年度学科建设业绩佐证

(1)2025年业绩佐证:根据2025年各学科成员名单(见附件3),请各学科从《2025年教学科研业绩》(附件5)中提取学科成员的业绩做佐证材料,无需再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2)2023-2024年业绩佐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已对各学科进行相应年度考核,各学科无需再提供业绩佐证材料,业绩核算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根据已提交的年度考核材料核对。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省级应用特色学科2025年度考核需报送:2025年度考核自评报告、2025年教学科研业绩;

2、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验收需报送:验收考核自评报告、2025年教学科研业绩;

3、学科年度考核和周期验收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纸质材料需由学科带头人(负责人)签字和所依托二级院(部)盖章后,于2026年3月27日送至教学大楼606办公室刘瑜老师。电子材料以“XXX学科2025年度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或“XXX学科验收考核自评报告”为邮件主题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50710273@qq.com。

六、注意事项

1、各学科带头人(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务求数据准确无误,由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及所在院部审查并签署意见;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