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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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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入职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湘人才办发2024〕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4年10月5日至2025年7月31日入职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职时间以与我校签订正式入职合同时间或者入编时间为准。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时间为入职当年以及前两个年度内。学历学位、毕业时间以及是否全日制,以证书和学信网认证报告为准,海外博士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5万元/人,一次性全额发放。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新入职博士向所在教学院(部)提交申请表(附件1)、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及扫描件

(二)教学院(部)审核公示

教学院(部)对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提交

公示无异议的,教学院(部)为单位提交个人申表、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2份

提交时间:8月25日前;提交地点:教学大楼1005;联系人:彭妍,联系电话:18607478805。

相关材料的电子文件请发送至964840985@qq.com邮箱。

(四)材料上报

学校统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委人才办。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对提供的信息或者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利用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取消申请人补贴申请资格。如已领取的,由有关部门追回,并将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不良行为纳入人才工作诚信记录。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损害党和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道德操守、学术不端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不作为补贴对象。

(三)领取补贴的新入职博士应当至少在湘工作3年不满1年离湘的,由用人单位全额追回补贴;满1年但未满3年离湘的,按照服务时间比例追回补贴,并退回省财政。


附件1:2025年度新入职博士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25年度新入职博士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湖南工学院人事处

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