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入职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湘人才办发〔2024〕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4年10月5日至2025年7月31日入职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职时间以与我校签订正式入职合同时间或者入编时间为准。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时间为入职当年以及前两个年度内。学历学位、毕业时间以及是否全日制,以证书和学信网认证报告为准,海外博士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5万元/人,一次性全额发放。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新入职博士向所在教学院(部)提交申请表(附件1)、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及扫描件。
(二)教学院(部)审核公示
各教学院(部)对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提交
公示无异议的,以教学院(部)为单位提交个人申请表、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各2份。
提交时间:8月25日前;提交地点:教学大楼1005;联系人:彭妍,联系电话:18607478805。
相关材料的电子文件请发送至964840985@qq.com邮箱。
(四)材料上报
学校统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委人才办。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对提供的信息或者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利用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取消申请人补贴申请资格。如已领取的,由有关部门追回,并将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不良行为纳入人才工作诚信记录。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损害党和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道德操守、学术不端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不作为补贴对象。
(三)领取补贴的新入职博士应当至少在湘工作3年,不满1年离湘的,由用人单位全额追回补贴;满1年但未满3年离湘的,按照服务时间比例追回补贴,并退回省财政。
附件1:2025年度新入职博士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25年度新入职博士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湖南工学院人事处
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