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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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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清廉单位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和《湖南工学院清廉单位达标建设时间安排》文件规定,学纪委将组织对2024年清廉建设达标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单位主责、纪委主推的工作原则,通过达标建设,推进清廉湖工有纪可依、有标可循、全面协同、系统建设,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系之中,实现全校政治生态更为清朗,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更加牢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构建,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正廉洁成为全校风尚。

二、时间及工作安排

1.单位自评。本次申报创建的16个二级单位对照湖南工学院清廉单位建设量化标准进行自评,填写《湖南工学院清廉单位建设量化标准自评表》(见附件),形成自评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纪检监察处1013室,自评报告及自评表电子档发至邮箱:jjjc@hnit.edu.cn.

2.现场考核。个考核组深入创建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通过查看资料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形成考核意见。时间:12月25日-27日。

3.结果公布及运用。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按照3年建设期限,在3年建设期内申报考核验收而未获通过的单位不影响绩效及干部考核评优等,但须按照考核标准落实整改,3年建设期满未能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按《实施方案》执行考核规定。

三、考核组

考核组

考核组成员

考核单位

第一组

王艳琼(组长)

朱锋华、杨朗、彭国柱、徐茜、祝晓琴(联络)

宣传部(统战部)、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党政督查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校友联络中心

第二组

袁勤(组长)

肖中云、张兴、李光红、闫英才、旷惠琦(联络)

组织部(党校)、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档案馆、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清廉单位达标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统筹安排,扎实有效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自查评估工作机构,对标考核量化标准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加强督促指导,主动对接考核组工作,确保考核验收顺利进行。

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平公正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附件:  湖南工学院清廉单位建设量化标准自评表.xls                         


中共湖南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