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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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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推动学校各项评估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湖工党发[2023]2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中责任部门、责任单位。

二、督查内容

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对照《整改方案》中的重点问题和具体问题,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截止至2024年10月前需完成的整改任务、评估整改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成效,是否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2.实施方案与计划执行情况

审查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是否详细、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督查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计划进度推进整改工作。评估整改工作对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

三、督查方式

1.部门自查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和本部门的实施计划,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方案计划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形成部门(单位)审核评估整改自查报告。将自查报告电子文档于2024年11月8日前发邮箱:18538741@qq.com

2.现场督查

由学校纪委牵头、党政督查室、审核评估整改办公室组成督查组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任务清单进行现场督促和检查。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关于整改工作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了解整改工作的具体进展和成效。提问交流,深入了解整改工作的细节和难点。

3.反馈意见

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向被督查部门、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督促被督查部门、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四、督查时间与安排

督查时间2024年11月中旬,具体的督查安排提前通知各责任部门(单位)。

五、督查结果处理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会形成督查报告,向学校领导汇报督查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将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与整改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审核评估整改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