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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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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今年的工作,研究部署明年的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要点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要在回顾2023年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凝炼经验,并充分反映落实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十大重点任务的情况,以及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创新思路、典型做法、突出成效和问题建议等,注意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数据说话,同时也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原则上不得少于工作总结总篇幅的30%)。

凡承担了学校年度任务的牵头单位、部门(详见《湖南工学院2023年十大重点任务》(湖工党发〔20234号)、《湖南工学院2023年工作任务分解表》(湖工党发〔20235号)),请做好工作资料的汇总及整理工作(简明有效体现任务完成情况即可),学校将于12月底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考核。

二、工作要点要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内容以及第三次党代会、“十四五”事业发展的既定目标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提出的有关要求,立足于本部门、单位实际,明确2024年的工作重点和要达到的目标,注重宏观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上工作要点不得少于1000字)。

三、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形成的纸质文稿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经分管领导(二级院部由联系校领导)审阅签字后,在20231218日(星期一)1200前报党政办文秘科(教学大楼1110室),电子文稿要在文档名称中注明报送单位(例如:商学院2023年工作总结与2024年工作要点),并发至邮箱55599553@qq.com(联系人:周欣,短码64559)。各部门报送情况我办将予以备案。

 

党政办公室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