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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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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务【2023】205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办法》的通知(湖工教发〔2021〕53号)文件精神,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1、各二级教学单位于第十二周(11月24日)前递交本学院转专业方案,方案包含考核方式和拟定各专业可(转入)转专业名额。

2、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各二级教学单位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及各专业(转入)转专业名额。

3.第十六周(12月15日)前学生填写《湖南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4.2024年1月22日前,各二级教学单位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查转专业名单,经批准后在校园网公示七天,无异议后行文。

6.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公示名单在教务系统做好转专业异动申请。

7.次学期初,被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各二级学院报到。

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