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23届毕业生即将开启新征程,秉承“文明、有序、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日程安排
2023届毕业生统一离校时间:6月17日。
离校系统集中开放时间:6 月2 日 — 7 月3日。
二、工作安排
(一)教务处
联络员:任长安 联系电话:61149
1、负责毕业生考试等工作:本科毕业生6 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资格审查、答辩及学位评定等相关工作。
2、牵头做好毕业典礼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毕业典礼暂定6月16日上午9:00)。
3、负责毕业证发放工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为 6 月 16 日上午8:30;确认毕业生网上离校系统中“毕业证下发”环节各二级学院具体审核人,并填写《离校系统各环节审核人及审核地点一览表》(见附件)于5 月25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4、负责毕业生学历在线电子注册,6月 13 日前完成。
(二)财务处
联络员:邓忠辉 联系电话:61118
1、清理毕业生学杂费,通知各项欠费毕业生在6月5日前交清相关费用,如未交清各项费用,由财务处将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按规定处理,如无欠费则通过。
2、6月15日前,发放毕业生各类奖(助)学金等。
3、6月10日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做好毕业生退费工作。
(三)学生工作部
联络员:任 静 联系电话:65528
1、与各部门协调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2、办理毕业生乘车优惠证明。
3、组织宿舍房管员配合学院一起完成毕业生宿舍财产清查、钥匙收缴等工作。
(四)组织部
联络员:胡忠龙 联系电话:61310
做好毕业生组织关系的转出等工作。
(五)宣传部
联络员:李 琪 联系电话:61157
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做好优秀毕业生的事迹宣传等工作。
(六)校团委
联络员:许 幸 联系电话:63488
1、清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确认毕业生网上离校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环节各二级学院具体审核人,并填写《离校系统各环节审核人及审核地点一览表》(见附件)于5月25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毕业生离校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七)招生就业处
联络员:王 翔 联系电话:61323
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等工作。
(八)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联络员:周亦昊 联系电话:61286
清理毕业生宿舍财产等工作。
(九)后勤管理处
联络员:周俊宏 联系电话:63388
1、提供毕业生体检服务工作,集中体检时间为6月1日至6月8日,毕业生自行前往校医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做好清退毕业生水卡、餐卡等结算工作;(应届毕业生可在充值点进行退钱,水卡退费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19日;餐卡将于6月20日起停用,卡内余额由财务处统一退至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内)3、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保卫处
联络员:罗 琨 联系电话:66966
1、加强安全巡逻,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维稳工作;
2、处理学生纠纷,化解矛盾,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十一)图书馆
联络员:杨 冬 联系电话:69125
负责毕业生图书归还工作,6月7日前清理毕业生借书情况,及时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中更新学生图书归还数据,如无欠书欠费情况则通过。
(十二)档案馆
联络员:耿婷婷 联系电话:66007
负责档案收集与整理的组织工作。5月24日前档案馆与各二级学院协调,负责安排各学院毕业生档案归档时间。同时,由档案馆做好联系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中心
联络员:陈青青 联系电话:65431
统筹安排毕业生离校系统的维护工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熟悉、使用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毕业生离校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2日至7月3日。
(十四)各二级学院
1、按照《湖南工学院2023届毕业生思想教育方案》要求,开展文明离校等主题教育活动。
2、毕业生离校前,确保就业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有效提高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3、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心理普查及心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毕业生于5月31日前登陆学生工作部心理在线完成测试。
4、负责确认毕业生网上离校系统中“离校资格审核”环节本学院具体审核人,并填写《离校系统各环节审核人及审核地点一览表》(见附件1)于5月25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5、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管理人员深入学生宿舍,掌握情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热情服务。
6、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7、协助后勤基建处组织毕业生做好体检并填写《毕业生体检表》。
8、加强检查和督促,组织做好毕业生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
9、积极做好毕业典礼的组织协调及本学院的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学生毕业之后,确因学习事宜需推迟离校,本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登记汇总,交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协调各二级学院办理临时住宿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统一思想,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2、各二级学院于6月1日前提交《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交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
3、各部门要规范流程,简化手续,耐心热忱地为毕业生离校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具体待办事项见附件2)。
湖南工学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