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公有周转房管理办法》及《关于清查润泽1栋教师公寓的通知》要求,我部门对润泽1栋各住户进行清查。经清查,有17名教职工在《关于清查润泽1栋教师公寓的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没有填报《衡阳市区无住房承诺书》,也没有退房,现将名单通报如下:
高团结、唐斯、龚明婵、周淑仪、刘娟、候蕾、赵文君、刘蕾、黎天人、易继鹏、程斌、杨丹、刘芷颖、胡龙志、谭晓超、邹斯婕、李家驹(合计17人)
请以上教职工在6月24日前落实通知要求,逾期将强制退房。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