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摘要 作者 来源 栏目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8月22日至30日的就业工作任务和要求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工作任务

(一)2020届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工作任务

1、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2020届建档立卡毕业生线上调研及就业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调研问卷推送给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完成调研,具体链接https://www.wjx.cn/m/87841204.aspx,截止时间8月24日。

2、继续为未就业贫困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于8月24日前更新建档立卡台账系统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帮扶数据,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将于8月25日进行核查;对于自愿不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请根据之前发布的参考模板,收集建档立卡贫困生暂不就业证明。

(二)2020届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1、在8月30(学校初次就业数据上报截止日期)前,全力核查毕业生就业情况,确保已就业毕业生无漏录,具体核查回访明细表见湖工就业工作群文件压缩包,请各学院参考该明细表于8月29日前做好所有未就业毕业生的电话回访、帮扶指导记录和系统录入工作,并于8月30日将该明细表上交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对于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2020届毕业生,想方设法,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同学及家长等方式取得联系,最大限度降低因未能取得联系对就业率真实性、准确性的影响。

(三)2021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准备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2021届毕业生云就业微信公众号关注发动工作,为新学期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准备。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严格把关,发动全体教职工做好最后的就业冲刺工作。

2、各二级学院安排就业专职人员在8月24日至30日期间正常上班,全面落实、做好各项工作。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