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湖南工学院办学指导思想(2020年修订)》(湖工党发〔2020〕3号),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修订原则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理念,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各环节,拓展“大思政”格局。
2.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原则上以《湖南工学院关于修订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为依据,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来制定。
3.根据学分制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坚持跨类选修的原则,增加选修课程数量及类别,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各专业职业素养课需按1:2比例开设。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文件和指导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好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
2.深入学习。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属性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湖南工学院办学指导思想等相关文件资料,研究专业标准及其内涵,客观分析现行培养方案和课程质量标准的优势与不足。
3.广泛调研。相关教学院部应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充分调动教研室、学科团队、合作企业、校友等资源,深入调研分析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与实现途径,明确专业特色与发展方向,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统筹规划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4.充分论证。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专业教师对培养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并且至少聘请2位以上校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包括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认证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对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标准达成度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三、时间进程
1.2020年7月25日前:二级学院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初稿,经学院论证后提交教务处。
2.2020年7月26日-7月29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并反馈意见。
3.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3日:二级学院根据评审反馈意见修改专业培养方案,修改完成后,须经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充分论证后提交教务处。
4.2020年8月4日前:教务处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后录入教务系统。
5.方案制定所交各项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96753490@qq.com,文件以专业名称命名,教务处联系人:向小文;电话:66710。
附件1:湖南工学院关于修订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教务处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