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摘要 作者 来源 栏目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近期,学院陆续收到学生关于新冠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问题,现回复如下:

院于202064日在校园网上发布《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清退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财务处将在2020612日前将2016毕业生住宿费清退至本人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卡中。2017-2019级的学生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形势将在20207月再确定是清退还是转抵下一年度住宿费截止到2020612日,2016级毕业生的住宿费已全部清算退付完毕。

20207月初,经学院研究决定并报省教育厅财建处备案,2017-2019级在校学生的疫情期间的住宿费按5个月清退,考虑2020-2021学年学费即将202081日开始收取,因此将疫情期间应退付住宿费结转抵扣2020-2021学年应收住宿费并将在2020-2021学年学生收费标准公示表”中列明。

特此说明。

 

 

 

湖南工学院财务处  

20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