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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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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与台湾高校的学术与文化交流,共同增进两岸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历史的认同,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华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2016季,我校拟向该校推荐全日制在校生赴台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华大学简介、选拔名额及专业

中华大学位于台湾省新竹市,与新竹科学园区、清华大学、交通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同步辐射中心、国家卫生研究院等单位比邻,处于学术界与高科技业界荟萃之处。中华大学创立于1990年,前身为中华工学院。1996年改名为中华大学。该校创校宗旨在于培育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技福国裕民,实现“事业有成,回馈社会”的宏愿,学校的办学理念为:打造精致学习环境、优质人本教育、让学生轻松愉快地达到学习目的、让老师专心愉快地做研究,育成专业科技素养、强化务实应用研究。办学目标为:精致、优质、专业、务实,培养身体健康、人格健全、爱智求知、热心服务、爱好艺术之阳光青年。该校下设管理学院、工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观光学院、信息学院、人文社会学院、通识教育委员会等教学单位。

 

 本次选拔赴台湾中华大学交换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62月—20167月),所学专业无限制,但须与对方高校提供的专业对口。(详见对方学校网址www.chu.edu.tw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大一、大二及大三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具有明确的学习、研究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

5.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书籍费、办证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6.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以及具有传统文化艺术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派出;

7.符合交换学校入学要求及其它规定。

 

三、申请程序:

在“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考核、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拔:

1.学生本人准备申请材料:《湖南工学院公派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中文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教务处公章)、英语能力证明(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家庭出具的承诺书(言明同意其申请并有能力负担其赴境外学习、生活和交通等其它开支,传真扫描件亦可)。

2.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学生上述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

3.学生递交申请材料。

4.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及材料审核。

5.入选学生填写赴台交换学习的相关材料。

6.入选学生收到拟赴高校的邀请函后,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派出及赴台学习手续。

 

 四、 学分管理:

公派交换生在台期间所获学分按学校《湖南工学院赴国(境)外校际交流学生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折算成相应的学分,详见学校网站http://xn.hnit.edu.cn/xw.jsp?newsid=12212

 

 五、 相关费用:

1.根据两校关于交换生项目的协议,交换生在台期间学杂费每学期约人民币约1000012000元(新台币46,11453,547元)。

2.学生需自己支付住宿费(约RMB1800-3400/学期,新台币7,800-15,000)、生活费(RMB1500/)、保险费、书籍费(约RMB1000元)、往返机票、出境手续(护照、签证、公证)及其它费用。

 

 六、 报名及其它事项:

报名截止日期:20151028

报名地址:湖南工学院酃湖校区2227     

咨询电话:3452399           

 家长同意函

 交流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5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