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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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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7471号)通知要求,自2017年起,所有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任务都需要经教育厅审核,如未报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将视为无计划,教育厅不受理不在计划内的因公临时出国的任务材料。现就做好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合理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年度计划,填报《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见附件)。

 

   二、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报送,需经本部门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1225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上报方式为纸质档及电子档(包括电子表格和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的纸质扫描件)。

 

   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规定,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均属因公出国,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持因公护照出访。因公临时出国参加学术交流除本次报送年度计划以外,报批手续及相关材料请在拟定行程日前2个月报送我处,以便因公临时出国各项手续能在出发日前完成;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学术交流合作计划报送工作,逾期不报送计划的单位,视为2018年无出访任务,学校不再办理计划外出国(境)任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3452307 

   邮箱:396598903@qq.com

   附件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