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门2024年度工作任务奖励总计29846.67元,根据《湖南工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党发〔2025〕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部门所有人员商定分配方案如下:
贺令亚:9600元;罗晓君:9680元;樊子元:966.67元;罗维:9600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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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