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案。
一、课堂教学的教学质量监控
对课堂教学的监控采用以下方式:
院级督导听课、巡课;
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看课、走课;
院级日常教学、学风巡查;
院级日常教学检查;
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过程中师生关心的问题;
二、混合式课程的教学质量监控
对混合式课程采用以下监控方式:
1、组织院级教学督导进行线上、线下课堂听课;
2、查看教学资源使用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反馈;
3、查看教师线上、线下答疑辅导、作业批改等过程管理情况。
三、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监控
对其他教学环节的监控采用常规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常规检查
1、期初教学检查:第4周
主管院领导组织教科办、督导团对各专业教学计划落实情况,课程安排、任课老师与教材落实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在相关信息化教学平台的上传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督导工作计划等进行检查。
2、期中教学检查:第10周
主管院领导组织院领导、教科办、督导团对各教研室的教学秩序如教师执行授课计划情况、实践教学安排等,课堂教学如教师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情况,教研教改活动如听课评课制度落实情况、教研室日常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学风建设状况如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等进行检查。
3、期末教学检查:第18周
主管院领导组织教科办、督导团对二级教学单位本学期各项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课程考核安排情况、期末教学工作总结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实习检查
主管领导在校友邦对实习指导过程进行检查、监控,组织督导团督导成员到部分集中实习现场,对实习场地、实习设备、实习效果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二级教学院(部、中心)教学工作评价
主管院领导组织教科办、督导团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方案(2021年修订版)》要求,做好年度教学工作评价有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单位根据本方案,做好相应教学计划安排与教学实践活动。
2、充分发挥督导的主体作用,实现本院课程的全覆盖检查。
3、督导在听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反馈交流,便于教师持续改进;
4、各教研室应及时对教学检查(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做出客观评价;总结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5、教科办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并以教学监控与评估简报、教风、学风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公布、公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