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6月28日至29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在6月26日组织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请各二级学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教学检查方式
检查以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自查为主,学院督导组织抽查,抽查时间:6月26日上午10点,地点:1401。请各教研室在6月25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听评课本,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准备好。
专业 |
检查人员 |
巡查 |
材料整理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刘宏伟、熊鑫 |
罗建新 |
欧星源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李文军、王海镔 |
金属材料工程 |
朱科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赵娟刚、周学忠 |
材料物理 |
伦英慧、吴智 |
实验中心 |
王海镔、黄建平 |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教研办汇总,以学院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督导评教结果,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三)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
(四)学生评教
学校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于2023年9月10日截止。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3年9月10前完成。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8、《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