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月6日至7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在1月5日组织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督导工作细则执行);3、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课程考核质量管理与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期末课程考核安排和管理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自查:1月4日上午。
学院督导检查:1月5日上午10点,地点:1401。
请各教研室在1月4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听评课本,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准备好。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教研办汇总,以学院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督导评教结果,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督导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同行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院部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
(四)学生评教
学院及时下发任务给辅导员和班主任通知班级学生按时评教。学生统一在新版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进行评教,新系统学生评价已开始运行,学生评教系统于2025年1月10日截止。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