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6月20日(第18周星期五)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在6月18日组织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及课堂教学管理情况(依据教务系统的教学安排和教务运行管理数据、教学督导听课及督查反馈数据情况);
2、教学督导组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督导工作细则及院部期初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3、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课程考核安排与组织实施情况。(依据学院开展的实际工作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自查:6月17日上午。
学院督导检查:6月18日上午9点,地点:1403。
请各教研室在6月17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听评课本,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自查报告),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准备好。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教研办汇总,以学院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督导评教结果,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督导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同行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三)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院部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四)学生评教
学院部尽快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通知班级学生按时评教。学生统一在新版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进行评教,新系统学生评价已开始运行,学生评教系统于2025年6月26日截止。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