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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1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5-01-02 打印本页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6日至7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在15日组织自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二级学院(部)督导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督导工作细则执行);3、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课程考核质量管理与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期末课程考核安排和管理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自查:1月4日上午。

学院督导检查:15日上午10点,地点:1401。

请各教研室在14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听评课本,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准备好。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教研办汇总,以学院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督导评教结果,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督导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同行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院部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

(四)学生评教

学院及时下发任务给辅导员和班主任通知班级学生按时评教。学生统一在新版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进行评教,新系统学生评价已开始运行,学生评教系统于2025年1月10日截止。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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