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工教发〔2021〕 5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允许确有专长的学生转专业。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就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建新、刘湘欣
副组长:朱科、吴智、黄建平、金燕
成员:周学忠、李文军、伦英慧、熊鑫、王海镔、刘宏伟、李叶军。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审定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和审核报送学校转专业学生名单。
下设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办公室
主任:周学忠
成员:欧星源、李叶军、曹丽慧、傅红艳、何中
负责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料的收集、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成绩排序,核实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等工作;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做好未能转专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后续学习。
二、转专业条件及考核办法
1、按湖工教[2021]53号转专业条件和考核办法执行。
2、各专业转入学生原则上以高考录取成绩和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平均成绩加权计算作为考核条件。计算方式为:高考成绩50%,本学期期未成绩只计算考试课程的平均值的50%。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高考得分(附加分计算在内)/高考总分}×50%+期末考试课程平均分×50%。,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2位。
3、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内部转入(出)专业的学生们全面开放,不限制名额。
三、转专业条件及考核办法
拟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总数为:84人
1、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16人
2、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20人
3、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20人
4、金属材料与工程专业:12人
5、材料物理专业:16人
本院转入或转出专业的学生不受名额限制。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在学校网页下载申请表(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2022年1月12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五、纪律要求
1、转专业过程必须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拟转出(入)专业学生名单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五天;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