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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04-15 打印本页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2021.4.15-2021.4.28,

1、各教研室内部自查,检查人员提交书面检查记录并签字。教研室主任负责对所属课程(考试和考查课)落实到人(含实验室、三办、机关、其他学院和外聘、院领导),提交交叉检查表。

2、对考试课程,交叉检查表汇总试卷信息(试卷名称、评阅人、复核人、统分人)汇总、检查人签名。同时,教研室主任要以往检查过程中的薄弱课程及人员要重点关注。

3、对考查课程,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提供统一评分标准或各任课教师提供评分标准、考核依据(平时记录)。考核依据要合情合理、有理有据。

4、教研办准备该学期各专业课程清单。

地点:各教研室

第二阶段:2021.4.29日19:00-21:00, 学院二级督导组检查,学院二级督导组全体人员检查,提交书面检查记录并签字。

地点:1401会议室。

要求:各教研室、实验中心须在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各检查材料汇总到1401会议室。教研办负责规划摆放。

 

学院形成自查报告,包括自查工作组织及整体情况描述;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1)逐一说明各项内容的自查情况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等,与课程试卷检查汇总表(学校通知附件2)一同,于2021年4月30日提交教评中心。

 

二、检查要求

坚持全覆盖原则,找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对象: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考核质量与管理;(含闭卷、开卷笔试课程的考试试卷、无纸化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标准、考查课程及实践课程的成绩评定标准);

2、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试卷命题、评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表、试卷装订、试卷档案盒等各项内容进行检查。

3、工程认证试点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评定标准须按照相关专业认证标准进行检查,试卷分析须有课程指标点达成度评价

4、检查人员对所有课程试卷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每位任课教师每门课程试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学校通知附件1)。

5、根据整改建议进行整改。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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