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材化学院关于加强对院内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04-12 打印本页

为加强对学院信息发布的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及时、规范,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加强我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一、信息类别:

本通知所指的信息发布是指在学院网络主页、学院官方微信及QQ平台、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设备等发布的与学院有关的通知、新闻、公示、评论等各类信息。

二、信息审核的基本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观点正确,政治术语准确,主题积极向上;

2、内容真实完整,时效性强,称谓用语规范,表述准确,结构严谨;

3、形式合理,格式规范,标点、引用等准确无误。

三、信息审核的责任要求

1、把好信息源头关。信息编辑人员(含信息的拟稿、执笔、起草、人员等),要按照审核标准对拟发布的信息认真把关,力求精益求精。重要信息的发布应明确拟稿、摄影摄像、审核等人员具体信息。

2、明确审核责任人。各办公室、教研室、学生工作、团委的信息发布,各室主任、团委书记主要负责人是审核第一责任人,对部门信息发布负领导责任,对发布的信息要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院办公室主任根据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同可以由书记、院长分别负责审核,教学、科研、学科等内容交由行政院长(或副院长)党建、学生工作、团建及工会交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同意,并将审核原稿交由党政办保存,备案,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3、严格重要信息发布审核。学主页的新闻(含新闻图片)由党政办公室(或宣传委员)负责把关,党政办主任负审核领导责任;院内网主页通知公告由党政办负责把关,党政办主任负审核领导责任;各专题网站的信息发布,实行谁设立、谁管理、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模式;基层动态信息发布,学院书记或院长负责审核,属教学、科研的由分管院长负责审核;涉及学院办学基本数据的信息发布,由党政办会同其他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党政办主任负审核领导责任。

4、学院网页信息发布和上传学校网页的工作,统一由党政办负责联系上传,望其他其他各室要认真配合,。

5、实行责任追究。对未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导致发布的信息出现政治上、导向上、表达上的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追责处理。

 

 

湖南工学院材化学院党委

202145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