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文件)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允许确有专长的学生转专业。现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院教务〔2020〕16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 ,现就做好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汉祥、刘湘欣
副组长:娄晓明、李来丙、罗建新、李坦平
成员:杨聪斌、李叶军、周学忠、吴智、刘宁、曾盛渠、刘宏伟、王庆。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审定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和审核报送学校转专业学生名单。
2、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办公室
主任:周学忠、李叶军
成员:王霞、傅红艳、陈源、邓佩然、陈凌霄、张庭
负责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料的收集、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成绩排序,核实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等工作;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做好未能转专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后续学习。
二、转专业条件及考核办法
1、按湖工教〔2020〕19号文件转专业条件和考核办法执行。
2、各专业转入学生原则上以高考录取成绩和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平均成绩加权计算作为考核条件。计算方式为:高考成绩50%,本学期期末成绩计算考试课程的平均值50%。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高考得分(附加分计算在内)/高考总分}×100*50%+期末考试课程平均分×50%,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2位。
三、拟转入名额
拟转入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总数为:27人
1、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8 人
2、应用化学专业:5人
3、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4人
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5人
5、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5人
本院转入或转出专业的学生不受名额限制。
四、工作时间安排
1、确定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并在材化学院网页上公布(2020年12月21日—31日)
2、学生于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8日的正常上班工作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于学院转专业负责老师处(王霞老师,地点1403西),逾期不再受理。
3、2021年1月4日学院将转专业(转出)学生名单,交拟转专业(转入)的接收学院;
4、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转入资格初审(2020年1月18日――2020年1月21日)。
5、转专业名单复审、公示(2020-2021-1学期第21周)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复审,上报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五、纪律要求
1、转专业过程必须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拟转出(入)专业学生名单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五天;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