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法》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在2017-2019级本科学生中推荐48名优秀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2019-2020学年按本专业成绩,学分绩点和本专业综合测评结果,以及各班级、班主任及带班辅导员的推荐,经评定小组并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推荐叶佳佳、张宇琴等48名同学申报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月29日五个工作日。
以上情况若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6点前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407)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