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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材化学院2018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6-04 打印本页

化学院各支部及党员:

  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按要求推荐优秀党员或党务工作者,并鼓励申报优秀党支部。

一、优秀党支部要求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联系工作实际落实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能够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能较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重视支部自身建设,党支部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支委团结协作;党支部积极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正常;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书记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中均评为优秀等次。

二、优秀个人要求

1、教职工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弘扬正气,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成绩显著,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十佳大学生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表现好;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成绩优秀,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带头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带头参加校、院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学生中表率作用明显,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3、优秀党务工作者:带头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热爱党务工作,工作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关心爱护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在上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推荐数量

各教工支部推选一名人选参加学院的评选(5位辅导员可推荐一名),最后由学院党委会确定4名推荐到学校评选。

各学生支部推荐一名在校大学生参加学院“十佳党员评选”,最后学院党委会确定1~2名参加学校评选。

各支部准备材料参加优秀支部评选,党委确定一个支部参加学校的评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评选材料均按学校要求准备,6月5日前将材料报学院陈凌霄老师处。

                                           材化学院党委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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