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17]3号文件)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允许确有专长的学生转专业。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就做好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制定《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汉祥、刘湘欣
副组长:李来丙、娄晓明、罗建新
成员:胡艳秋、杨聪斌、周学忠、吴智、刘宁、曾盛渠、刘宏伟、王庆。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审定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和审核报送学校转专业学生名单。
2、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办公室
主任:周学忠、杨聪斌
成员:王霞、傅红艳、李鹏祥、邓佩然、高薇
负责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料的收集、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成绩排序,核实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等工作;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做好未能转专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后续学习。
二、转专业条件及考核办法
1、按院教务{2018}16号文件转专业条件和考核办法执行。
2、各专业转入学生原则上以高考录取成绩和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平均成绩加权计算作为考核条件。计算方式为:高考成绩50,本学期期未成绩只计算考试三门课程的平均值50。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高考得分(附加分计算在内)/高考总分}×10050+期末考试课程平均分×50。,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2位。
3、对材化学院内部转入(出)专业的学生们全面开放,不限制名额。
三、工作时间安排
1、确定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并在材化学院网页上公布(2018年12月21日-12月25日)
2、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在学校网页下载申请表(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转入资格初审(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材化学院按各转出学院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汇总拟转出各学院学生名单,交拟转入的接收学院。
四、纪律要求
1、转专业过程必须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拟转出(入)专业学生名单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五天;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