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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11-12 打印本页

各教研室、实验室、督导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定于1122日至23日(第十二周星期四、星期五),以实践教学为主题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并将自查总结、实践教学检查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份)于1116日(第十一周星期五)前交教评中心和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我院决定于1112日至1114日进行院内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本学期各门课程(含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日常教学检查实施情况;

3、实验、实训、实习(实践)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文件(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4、本学期新增实验项目开出审批材料、新增 “三性”实验项目认定与审批材料;

5、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学期院(部)相关课程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安排与执行情况;

6、本学期实验教学安排及执行情况(实验开出率);

7、本学期实训、实习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1、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逐项完成,填写实践教学检查汇总表(见学校通知附件1),并撰写自查情况书面总结。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留存好检查原始记录。

2、督导组参与到各教研室、实验室,并检查相关材料。

请各教研室、实验室根据上述检查内容以及要求,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情况、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方案等。自查总结、实践教学检查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份)于1116日(第十一周星期五)前交教评中心和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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