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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材化学院举办“互联网+”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3-19 打印本页

各班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湖工政发〔20189)文件要求,本着以创新创业竞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创新创业意识培养的理念,推动我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服务于学校转型发展需要,为参加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省赛、国赛做准备,本院特举办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于行创出天地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提高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院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具体包括以下参赛类型:

(一)主赛道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旅游户外、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大赛另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对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深入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鼓励各学院推荐相关的“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参赛。

所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之一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专利证书必须含团队成员名字)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详情见链接:xw.jsp?id=64579

注:用手机wps打开,点击链接即可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在2019531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参赛申报人员须为团队负责人,且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在201631日之后完成工商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为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在201631日之前或之后完成工商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学校在校生,或为我学校在校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未完成工商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须为我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学校在校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鼓励大学生扎根中国大地,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校在校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鼓励师生共创,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不能参加创意组,注册公司法人必须为参赛学生,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本次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6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每个团队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名学生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兼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成员,每名同学最多可参加两个项目。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1、宣传报名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并邀请去年优秀作品项目负责人开展经验分享交流会。

2019318日——322日,各参赛团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就业创业部邮箱(2055946255@qq.com)。

2、材料准备

2019318日——322日,各参赛团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二)、

3、材料收取

2019年3月22日前,所有参赛团队将申报书、项目计划书等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就业创业部邮箱(2055946255@qq.com),以“项目名称+负责人专业班级姓名”命名;纸质档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4、比赛阶段(20193月至4月)

初赛(2019322日):学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初选和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学院复赛。

复赛(201944日):学院专家评审小组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校赛。

六、奖项设置

大赛奖项分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其他根据其优秀作品给出相应的奖项

各获奖团队由学院发文通报表彰,并对获奖团队予以奖励,获奖较多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其他要求

1、学院评审专家要严格按照评审指标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选拔创意新、市场前景广、带动能力强的优秀项目。

22017-2018年已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训练计划项目、2018年入驻二级学院及校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必须组队参加本次大赛。

3、学院大一至大二各班至少上交一份完整的参赛作品,完成程度和质量将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各部门至少上交一份完整的参赛作品,完成程度和质量将作为部门评优的依据。跨班级、跨部门的参赛作品归属项目负责人所在的班级或部门。

4、所有参赛团队均应在比赛官网完成报名程序,具体要求和时间待后续通知。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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