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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5-01-20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号)文件精神《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工作小组

刘赢时、罗建新

副组长:李前奔、黄建平、朱

员:罗心阳、黄依卓、王安东、谌雯洁黄柳柔及各毕业班班主任

、参评对象

2025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评选类别及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7.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8.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9.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学术行为不端者。

2)经查实,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A.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B.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6.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7.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8.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9.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指标分配

专业

校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9

学院推荐2-3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复合材料与工程

3

材料物理

3

金属材料工程

2

五、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校级优秀毕业生500/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办法

(一)本人提交申请。2025124日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

(二)班级评定。2025127日前,各班召开网络会议,班主任、评议小组需线上参加,推选出2-3名同学,评选结果和有关佐证材料需在班级公示3天,《附件1: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附件2: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班级公示截图”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2735359783@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未及时发送材料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三)学院考察。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院党委复审,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七、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三)要严格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金;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四)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属于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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