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更好的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是全体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学院实际,现就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学习制度
进一步落实完善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切实改进学习方法。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虚心学习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开阔眼见、开阔思路、开阔胸襟,提高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目标、构建和谐学院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提高学习质量。坚持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专题。年底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学习考查的结果列为党支部和党员年度检查考核、优秀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完善征求建议制度
正常做好征求群众意见工作。党总支每半年征求全体教职员工和部分学生意见: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不少于5次,每次征求意见不少与5人/次;普通党员每年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不少于5次,每次征求意见不是偶遇2人/次。同时还应该主动征求学校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建议。
改进征求群众意见的方式方法。态度要诚恳,真心诚意的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范围要广泛,多征求群众意见,形式要多样,既要面对面,又要背靠背的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群众表达出真实意见。正确应用征求意见结果。对征求到的意见,党总支要认真汇总,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要正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心活动可与征求意见相结合。普通党员每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少于1次,每次谈心谈话不少于5人/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谈心谈话不少于10人/次。
准确把握谈心谈话要求。从利于沟通思想、曾静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目的出发,坚持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总支要加强对谈心谈话的质量和效果,真正把谈心谈话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
突出谈心谈话重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党员群众有重点的深入谈心,做到个人对组织有意见的必谈、相互之间有矛盾的必谈、党员和群众有实际困难的必谈、平时接触较少的必谈。通过谈心真正谈出信心、他别吓唬干劲,谈出团结,谈出方向。
四、健全完善专题组织
明确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坚持把认真开好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作为促进党内教育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党总支要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年专题民主生活会至少2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以双重身份参加基层党支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至少2次。
提高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将群众意见如实反馈给领导干部和党员。党总支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普通党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认真准备发言提纲。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和官大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在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上对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进行逐个评议,不搞“一锅煮”式的混评。
落实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成果。要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
五、健全完善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制度
畅通解说群众监督评价途径。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批评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切入口,积极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评价。建立并完善信息发布和反馈的机制,及时将有关工作的目的、要求、程序等告知广大师生员工。优化接受群众监督评价渠道,认真执行群众参与议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在落实之前要采取适方式征求群众意见,是学院的各项工作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继续严格遵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实在青年教师和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要注重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学考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认真把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关、确定发展对象关、接受预备党员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党总支和各党支部都要把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作为推进党的监督和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来抓。要抓好宣传,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制度、准确把握制度、自觉执行制度,努力使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深入人心。抓好领导干部带头,争做执行制度的表率。要抓好督查,维护制度的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真抓真关管,不折不扣的抓好党员教育制度的落实。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员管理监狱管理制度,促进我系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附件一: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监督,经群体党员讨论,党支部研究,特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党员因实习、毕业等原因需外出流动的,应在外出流动的前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流动。
二、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支部报告外吃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内容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党支部要建立外协户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流动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今本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的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三、行前教育制度,党支部对外出实习或毕业的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教育他们自觉履行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党员的先进性。
四、联系人制度。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的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依据。
五、学习制度。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要及时的、经常的受到教育。
六、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定期用信函后电话后咋党员QQ群内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已经毕业而组织关系任留在学校的党员,应定期想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各项情况。
七、交纳党费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缴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缴纳一次党费。
八、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且有固定地点的,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虽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若所在地方五党组织则仍将其党籍保留在学校。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仍由学校党组织管理,并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九、正式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钱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小组,指定负责人。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主动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且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十、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实习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十一、对外来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十二、对外出实习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按照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组织处置。处置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