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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关于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5-24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工纪发〔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纪委的整治要求,经学院党总支讨论并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1.成立材化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刘湘欣  胡汉祥

    副组长李来丙  李坦平  娄晓明

      : 胡艳秋  周学忠  杨聪斌  罗建新  王文革  刘宏伟   

  唐新德  戴洪文  

    联络员杨聪斌(联系电话:0734—3452162)

二、整治重点

    1.配合学校认真核查,违规收费问题

   1)在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考试中违规收取报名费等行为。

   2)针对本院学生开展的各类培训班的违规收费行为;

   3)违背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违规推销电话卡、生活用品、文具等校园商业行为;

   4)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的行为;

   5)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行为;

   6)其他违反国家政策的收费现象;

    2.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我院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3.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

   1)重点整治教职工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重点查处学院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师生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对道德败坏、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处理。

   3)重点防范教师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将学生信息出卖给校外商业机构及在学校范围内为校外培训班或驾校等商业组织提供商业宣传场所或培训场所的行为。

   4)从严整治在学生评奖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补助确定、推优入党等工作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6月)

1.宣传发动。学院已于4月7日召开院领导、教研室、实验室及三办主任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并通过qq群、院网站进行了宣传布置,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根据毕业生离校学院制定了毕业生离校方案及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方案,严格按学校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12月)

1.全面自查。学院从7月-12月起将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学校纪委办。

2.提出问题清单。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整理问题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行整改。

3.核查处理。学院对师生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

4.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年1-2月)

学院将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学校专项整治办(2017年12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开展全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是学校党委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学校党委、校纪委2017年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学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材化学院工作实际认真抓落实,切实维护师生权益和学院改革发展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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