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介绍:
基本建设管理处是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按校园规划组织,完成学校基本建设任务的职能机构。
二、其职能范围主要包括:
(一)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
(二)以学院的整体发展规划为依据,作好各建设项目的立项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三)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参与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谈判及报建等各项工作。
(四)负责作好各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建设项目的结算初审工作。
(六)负责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
(七)负责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八)自觉接受相关机构和部门的监督,做好勤政廉政工作。
(九)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