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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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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衡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确保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226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健委印发的《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湖南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1年修订)》等文件要求,以及227日衡阳市驻衡高校2021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现将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安排

1.教职工:202133日正常上班。

2.学生:202136-7日报到注册,38日正式上课。

二、注意事项

1.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能提前返校,家长和陪同人员一律不进入校园。

2.师生返校途中要做好自我防控措施。

3.师生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身份核对和健康卡查验等工作,并佩戴口罩。

4.开学后校园实行14天(3600:00-1924:00)封闭式管理,返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离开校园。教职工及学生凭一卡通,物业、餐饮、商店等社会化服务人员需凭临时通行证进出校园。

5.师生在校内应保持安全距离,非必要不组织或参加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校外人员进校参加活动需按程序报批。

6.师生在食堂就餐应有序排队,避免拥挤,尽可能带餐分食。

7.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报告辅导员,辅导员和教职工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业务指导与技术处置组,并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联系人张浦剑13575242340)。

8.各部门(单位)做好本部门(单位)管理区域内的卫生及通风等相关工作。

9.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发布<湖南工学院2020-2021-2学期教学组织工作方案>等八个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校师生安全有序返校。

                          湖南工学院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