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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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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迎接2021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对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切实做好各项建设和准备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即将参评专业开展自评检查,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准备。

一、检查时间

第一轮:2021年3月19日;

第二轮:2021年4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修订版)》相关评估指标准备的支撑材料。

三、程序和要求

1、各专业自查自评

1)第一轮:各专业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进行材料收集和整理,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填写好专业简况表(模版见附件)、按要求撰写好自评报告、按照专业国家标准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开设相关的课程及课程名称是否相符,准备好相应的附件材料。同时,对自查自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16日交至教评中心803室。

2)第二轮:4月中旬对前一阶段相关专业评估工作进行总结,重点检查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应的支撑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是否对照第一轮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实地检查、走访相关实验室和教研室。

2、学校组织自评专家到相关学院评估检查。检查时要求专业所在学院的院长、副院长及本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评估工作材料员和联络员参加;两轮检查时专业带头人都要以ppt的形式就专业自评工作进行汇报;检查组实地检查、走访实验室、教研室时,各学院要安排好相关汇报人员。

3、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不因新冠病毒疫情而影响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的开展

4、请各相关专业向教评中心报告专业学位评估工作材料员和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于3月8日前报送至邮箱:258482574@qq.com。

5、教评中心联系人:徐创,联系电话:18075880090(短码:66099),邮箱:258482574@qq.com。


教评中心

20213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