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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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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暑假前后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与下学期开学时间

1.75日学生放暑假;下学期831日、91日老生开学报到,92日老生上课,99日、10日新生开学报到。

2.教师放假、行政人员轮休时间为710日—829日,830日全体教职员工上班。

二、放假前后相关工作安排

1.教学系统组织好学生的期末考试、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入库、成绩单寄送等工作;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新专业申报等工作,妥善安排好下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2.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应离校回家,因特殊情况需留校度假的,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住宿,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工作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安排。武装部还要做好军训教官的集训工作。

3.招生就业处要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还要利用假期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走访等工作。

4.科技产业处要积极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5.学科建设中心要继续推进“双一流”建设有关工作。

6.人事处要继续做好博士引进、公开招聘、科级机构设置调整调研、“三定”方案的制订。

7.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要做好中央财政项目政府采购、C1教师单身宿舍和学生公寓改造等工作。

8.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师生的开餐工作;做好暑假期间的后勤服务、后勤维修改造等工作,确保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稳定有序,同时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后勤准备工作。

9.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总负责:

1)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下到各班级、宿舍,督促教育学生加强安全防范,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和财产自我保护,彻底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和盗窃案件发生。保安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宿管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人员和财物进出登记制度。

3)全体师生要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溺水等事故发生。

4)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确保办公室、实验室等各部位电源关闭、门窗锁好,严把“防火防盗”第一关。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事故,对没有及时发现安全整治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5)由保卫处牵头,会同绿升物业等相关单位,安排好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放暑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院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公寓、实验室、教室、配电房、图书馆、体育馆、教职工宿舍、食堂等场所的水电、消防设施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涉及临时用工的建设(维修)项目,对应部门须在施工前(至少两天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

10.暑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部署,完成阶段性的审核评估工作任务以及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11.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假期值班安排,于74日前将值班表报学院党政办统筹安排假期校园总值班,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保卫处和值班校领导报告。

12.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以及“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对照测评标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以迎接全国卫生城市暗访组的检查(初定于8-9月份)。

13.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相应工作的整理和总结、文档清理及归档,请将上级下发的各文件正本交档案馆存档,复印件留存备查。

 

 

 

湖南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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