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2-30 打印本页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工教〔2020〕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和2021年立项在研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1. 2022年和2021年立项在研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负责人需填写《湖南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附件1),并提供阶段性成果PFD格式扫描件佐证材料。

2. 阶段性成果可以包括:项目研究总结(调研)报告、项目团队成员参与创新/创业测评情况、论文、专利、项目获奖、新闻报道、公司注册等。

1)成果是研究总结(调研)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全面、真实反映项目研究内容及成果,字数不少于15000字;

2)成果是论文的应注明该项目的立项资助信息,且作者应该包括项目组成员中的主要人员。材料包括论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

3)专利、软件著作权或通过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定的新品种、新产品,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应为湖南工学院,且发明人应该包括项目组成员中的主要人员;

4)成果是奖励类型的,应提交获奖证书或者获奖公示文件。

二、材料提交方式

1.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均由项目负责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材料,平台网址:

http://114.220.75.43:1021/hncxcy/Index

2.平台填报方式详见《2022年湖南工学院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告填报系统指南》(附件2)。

三、其他

中期检查材料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

工作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室:数理楼110西;

电话:3452245;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湘ICP备 11007652号 |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