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制度 > 正文

湖南工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湖工学发〔2022〕3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2日 编辑: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优良的学风是学校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的根本保证。

为切实加强学校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尚学善思学习氛围弘扬学校勤学、务实、圆融、卓越”的校训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学风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中心、面向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以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核心,立足于解决当前学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习惯,逐步形成优良学风。

第三条 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学校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全校师生全面动员、共同参与,明确各部门、各院的责任与义务,坚持学风、教风、校风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工作思路,确保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一)成立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图书馆、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制定学院学风建设指导性文件,指导各部门单位制定学风建设分项实施细则;协调学风建设过程中有关人、财、物,保证学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师德、教风和考风建设,总结推广学风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强化创新实践活动,服务学生就业创业,完善学风建设的推进平台;加强师生思想引领,打造校园文化精品,繁荣社团文化活动,营造学风建设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学风建设研究;加强书香校园建设,更新馆藏图书和电子期刊,进一步适应师生差异化需求。

(二)成立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

 长:二级学院院长、二级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员:教学科研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对本学院的学风建设进行决策、协调和组织实施,将学风建设纳入学院党政工作的总体部署。

(三)成立二级学院学风信息检查小组

长:由各班级推荐产生

 员:各班学习委员

工作职责:强化班级管理,狠抓班风建设,发挥学生干部以及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在学风建设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建求知进取、生动活泼、团结互助、争先创优的良好班风。

第三章  建设目标

第五条  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学风建设,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学风建设的合力,推进学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促进学生学习目的更加明确,学习动力明显增强,学习积极性显著提高,在学习上逐步实现自觉、自主和自律。

第六条  具体目标:

“四个减少”:一是学生旷课现象明显减少;二是迟到、早退现象明显减少;三是考试违纪、作弊、补考现象明显减少;四是作业、实验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抄袭等现象明显减少。

“五个提高”:一是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其他教学科研设施设备的利用率明显提高;二是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课程考试等通过率明显提高;三是寝室文明率明显提高;四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率明显提高;五是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明显提高。

“十一个品牌”: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特色,每个学院凝练一个学风建设品牌,形成“一院一品”的良好格局。

第四章  具体措施

第七条  学风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区和宿舍区橱窗等做好学风建设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营造全员参与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建立学风建设宣传公示专栏,将规章制度、检查结果、处分通报、先进典型等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及宣传。

第八条  学风建设创优。进一步研究制定学风建设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学风建设工作协同机制,以到课率、迟到率、考试违纪舞弊率、宿舍文明率“四率”为抓手,重点解决学生“不到”“迟到”“人在心不在”的问题,完善学风建设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体系。

第九条  文明宿舍建设。以加强宿舍管理为基础,切实整治学生宿舍内“脏、乱、差”现象,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整洁、文明、舒适、优美、规范的生活学习环境。充分发挥宿舍文明创建在优良学风培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学生宿舍阵地建设,引导学生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与服务,使学生宿舍成为环境优美、舒适整洁、文明向上的育人阵地。

第十条  学风品牌打造。通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活动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和富有成效的学风建设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以专业特色为基础,凝练和打造各二级学院学风特色文化,为学生打造自我展示的平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成才观,激发学生专业实践及创新的积极性,形成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品牌效应。

第十一条  典型示范培育。培育“优良学风班”“优秀学习笔记”“优秀作业”、学习型宿舍等系列先进典型;结合各级各类奖助、评优评先深入挖掘不同类型的优秀学生个体和群体典型,搭建宣传教育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在学风建设中的榜样作用。

第十二条  行为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促进习惯养成、体质增强、意志磨练、健康成长;以养成基础文明习惯、创造优美环境、维护良好秩序为重点,通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等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举止习惯,自觉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  学业服务提升。立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创建优质课程资源平台;整合校内实验资源,优化实训资源配置,创建多样化实践实训平台;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兴趣,创建丰富的第二课堂平台,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第十四条  学业指导促进。建立本科生导师制,为全体学生配备本科生导师;实行“一对一”学业帮扶,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学业情况,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教务、课程、发展、学习方法全方位指导制度;举办“学习指导日”活动;推动互助式团体辅导

第十五条  强化班级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专业任课老师在学生学业指导中的作用,要深入班级、宿舍、课堂,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指导学生制订学业规划,引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专业技能培训、就业培训、考研培训等;定期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培养良好的学风和考风。

第五章  监督反馈机制

第十六条 建立学风建设责任制。二级学院院长、书记为本学院学风建设的第一负责人,副院长、副书记是学风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学校将学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二级学院由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和教学工作主管领导牵头,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召集学生工作和教学管理联席会议,通报和研究学风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八条  建立信息员制度。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班级学习委员组成学风信息员小组,定期将各班级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课堂学习、学院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向所在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汇报。二级学院每学期召开学风信息员会议,总结学风建设情况,布置学风建设工作,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加强同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新生家长座谈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定期电话访谈以及线上互动等形式,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充分挖掘家庭教育的能动性,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注重特色,激发兴趣,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服务意识,从“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出发,重点抓好学生学习风气的养成、学习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意见由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