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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心理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编辑:谭进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营造平安、健康校园,精准把握毕业生心理特征,有效降低突发事件概率,经研究决定对2024届毕业班学生开展心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排查对象

全体2024届毕业班学生

二、工作安排

1、心理排查时间为5月15日—6月5日

2、各二级学院需认真落实,做到心理排查工作零遗漏,并根据学生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三、排查重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1、曾患有心理、精神疾病者。

2、有生理疾病并产生情绪困扰者。

3、既没有落实工作,也不能顺利毕业拿到“双证”者(如未获得足够学分完成毕业、毕业设计无法顺利完成,因受处分无法获得学位等等)。

4、找到了工作,却不能顺利毕业,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者。

5、能顺利毕业,但找工作有困难,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的者。

6、近期有重大突发事件者(如家中有重大变故、就业环节出现重大意外、人际关系突变、个人突患重大疾病等)。

7、近期出现情感或恋爱危机者。

8、其他不明原因,情绪和行为出现重大变化或异常者。

9、在校期间曾被列入危机预警对象者。

四、工作要求

1.请于6月5日下午5点前将毕业生排查工作表(见附件,需学院党委盖章)报送至大学生成长中心,电子版发送至553794160@qq.com。

2.如遇疑问请及时联系大学生成长中心,联系人:谭进。

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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