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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1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关于“2015-2016学年学习型宿舍创建室”

结项寝室展示暨“学习型宿舍”标兵奖及优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习型宿舍创建的相关工作要求,2015-2016学年学习型宿舍终期考核已完成,现进行“2015-2016学年学习型宿舍创建室”结项寝室展示暨“学习型标兵宿舍”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背景

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最主要的根据地,良好的宿舍环境与学习风气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保障,2015-2016学年通过开展“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了我校建设优良的宿舍学习环境,营造良好校风、学风。

二、  活动时间

2016121-1230

三、  活动对象

评选对象为“2015-2016学年学习型宿舍创建室”中通过终期考核的寝室(见附件1),在活动期间向评委及全校师生展示内务、创建成果。

四、  活动内容及具体安排

2015-2016学年“学习型寝室创建室” 中通过终期考核的宿舍通过两轮观摩评比进行综合评选,产生“学习型宿舍”标兵奖4间、 “学习型宿舍”优胜奖8间。除给予原方案中确定的奖励外,获“学习型宿舍”标兵奖的宿舍奖励500/间,获“学习型宿舍”优胜奖的宿舍奖励300/间。

   (一)“学习型标兵宿舍”评选活动

    1、第一轮预赛具体内容及安排

   (1)时间:2016121-20161215

   (2)第一轮参与人员 :各二级学院分管宿舍工作老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宿管部长、学校宿管中心成员。

   (3)由参与人员组成评定小组交叉评定, 根据“学习型宿舍检查表”(见附件2)在通过终期考核的学习型宿舍中选出12间优秀宿舍进入第二轮评选。

   (4)第一轮评选分组安排:安工学院检查材化学院,材化学院检查电信学院,电信学院检查计信学院,计信学院检查机械学院,机械学院检查建工学院,建工学院检查经管学院,经管学院检查数理学院,数理学院检查外语学院,外语学院检查安工学院。

    2、第二轮决赛具体内容及安排

   (1)时间:20161216-1225

   (2)第二轮参与人员:学生工作处领导及分管宿舍工作老师、各二级学院书记或副书记等。

   (3)在宿管中心学生助理带领下,参与人员根据评分表对12间备选宿舍进行评比打分。

   (4)宿舍管理中心根据观摩评分结果及评比材料综合评定4间“学习型宿舍”标兵,其余8间为优胜奖。(“标兵奖”宿舍和“优胜奖”宿舍不得重复拿奖)

   (二)“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表彰大会

根据对通过终期考核的宿舍的综合评选结果,将开展对评选的“学习型宿舍”标兵奖、“学习宿舍”优胜奖、“学习型宿舍”进行表彰。

    五、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成果展示

为了更好的建设优良的宿舍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推动下一期“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的开展,将对考核通过的“学习型宿舍”,全校公示,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通过海报展板等方式展示其相关优秀事迹,鼓励全校同学积极参与到“学习型宿舍创建”活动。

                                                          学生工作处

                                                         2016121

 

附件1:通过终期考核名单

附件2:学习型宿舍检查表

附件3:学习型宿舍检查扣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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