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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评先评优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现就2016-2017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一)测评工作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工学院综合改革任务要求,深入推进“学分绩点制”改革,准确反映学生学习质量,调动学生学习与实践的积极性,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

(二)测评工作主要依据

1《湖南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工学〔201513号);

2、《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1328号);

3、《湖南工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324号)。

(三)测评工作基本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学分绩点制”改革,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学分绩点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92812点前交学生工作处刘静老师处。

2、根据“学分绩点制”改革工作实际情况,本次测评工作将继续采用“标准分”型绩点对“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绩点”进行转化,即将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成绩换算成标准分后,再改进为百分制式标准分,并最终对应学校有关文件转化成“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绩点”。

二、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

(一)评定依据

《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发[2013]34号)。

(二)评定种类

个人奖: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奖学金;

集体奖:先进班集体。

(三)参评对象

1、个人奖参评对象为2014级、2015级、2016级全日制已注册学生(不包括2017年“专升本”学生);

2、“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3、“先进班集体”参评对象为2014级、2015级、2016级各自然班级。

(四)指标分配

学院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好

学生

三好

学生

标兵

优秀

学生

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

标兵

先进

班集体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机械学院

3

48

97

161

80

2

80

2

4

电信学院

4

61

123

206

103

3

103

3

5

计算机学院

3

46

92

154

77

2

77

2

4

建工学院

4

61

122

204

102

3

102

3

5

安工学院

2

37

75

126

63

2

63

2

3

材化学院

2

34

69

115

57

2

57

2

3

经管学院

4

67

134

224

112

3

112

3

6

外国语学院

2

26

53

89

44

1

44

1

3

数能学院

1

4

9

15

7

1

7

1

1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评选的基本程序为:学院制定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操作办法,于108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备案备查--学生书面申请--班级辅导员组织协调班主任开展班级评议和推荐---班级辅导员汇总并初审--二级学院党委审核--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二级学院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务会议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报校务会议审批。

2、本学年“卓越班”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卓越班”学生评定工作根据《湖南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与管理细则》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即“‘卓越班’学生无违纪违规情况,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80(含80)即可获得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其它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按《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重复,取高等级”。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分配指标评选,不能突破和拆分指标。

2、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参评个人奖项,一律参与班级民主评议,在本班级中申请、填表和评议。

3、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客观、真实、详细地签署推荐意见,《奖励费发放汇总表》需直接填写获奖金额。各表格经各学院核实无误、签字并盖章后于101212点前交学生工作处刘静老师处,逾期恕不受理。 excel电子表格(奖励费发放表、获奖名册)发至邮箱: 425008697@qq.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评选材料。

4、各种材料用a4纸打印,样表从学校首页下载。

附件:样表

1、湖南工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个人奖);

2、湖南工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集体奖);

3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册;

4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费发放表。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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