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现就2016-2017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一)测评工作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工学院综合改革任务要求,深入推进“学分绩点制”改革,准确反映学生学习质量,调动学生学习与实践的积极性,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
(二)测评工作主要依据
1、《湖南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工学〔2015〕13号);
2、《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13〕28号);
3、《湖南工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3〕24号)。
(三)测评工作基本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学分绩点制”改革,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学分绩点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9月28日12点前交学生工作处刘静老师处。
2、根据“学分绩点制”改革工作实际情况,本次测评工作将继续采用“标准分”型绩点对“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绩点”进行转化,即将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成绩换算成标准分后,再改进为百分制式标准分,并最终对应学校有关文件转化成“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绩点”。
二、学年校级评先评优工作
(一)评定依据
《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发[2013]34号)。
(二)评定种类
个人奖: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奖学金;
集体奖:先进班集体。
(三)参评对象
1、个人奖参评对象为2014级、2015级、2016级全日制已注册学生(不包括2017年“专升本”学生);
2、“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3、“先进班集体”参评对象为2014级、2015级、2016级各自然班级。
(四)指标分配
学院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三好
学生 |
三好
学生
标兵 |
优秀
学生
干部 |
优秀学生干部
标兵 |
先进
班集体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机械学院 |
3 |
48 |
97 |
161 |
80 |
2 |
80 |
2 |
4 |
电信学院 |
4 |
61 |
123 |
206 |
103 |
3 |
103 |
3 |
5 |
计算机学院 |
3 |
46 |
92 |
154 |
77 |
2 |
77 |
2 |
4 |
建工学院 |
4 |
61 |
122 |
204 |
102 |
3 |
102 |
3 |
5 |
安工学院 |
2 |
37 |
75 |
126 |
63 |
2 |
63 |
2 |
3 |
材化学院 |
2 |
34 |
69 |
115 |
57 |
2 |
57 |
2 |
3 |
经管学院 |
4 |
67 |
134 |
224 |
112 |
3 |
112 |
3 |
6 |
外国语学院 |
2 |
26 |
53 |
89 |
44 |
1 |
44 |
1 |
3 |
数能学院 |
1 |
4 |
9 |
15 |
7 |
1 |
7 |
1 |
1 |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评选的基本程序为:学院制定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操作办法,于10月8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备案备查--学生书面申请--班级辅导员组织协调班主任开展班级评议和推荐---班级辅导员汇总并初审--二级学院党委审核--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二级学院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务会议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报校务会议审批。
2、本学年“卓越班”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卓越班”学生评定工作根据《湖南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与管理细则》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即“‘卓越班’学生无违纪违规情况,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80(含80)即可获得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其它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按《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重复,取高等级”。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分配指标评选,不能突破和拆分指标。
2、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参评个人奖项,一律参与班级民主评议,在本班级中申请、填表和评议。
3、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客观、真实、详细地签署推荐意见,《奖励费发放汇总表》需直接填写获奖金额。各表格经各学院核实无误、签字并盖章后于10月12日12点前交学生工作处刘静老师处,逾期恕不受理。 excel电子表格(奖励费发放表、获奖名册)发至邮箱: 425008697@qq.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评选材料。
4、各种材料用a4纸打印,样表从学校首页下载。
附件:样表
1、湖南工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个人奖);
2、湖南工学院2016-2017学年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集体奖);
3、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册;
4、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费发放表。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8日